一直備受爭議的國有資產管理體系,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也出現了許多新的變化,有了許多新的要求。決定明確指出,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膠原蛋白,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支持有條件的國有企業改組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
  這也意味著,現行國有資產監管體系將被徹底打亂,並按照建築設計新的目標和要求,建立新的監管體系和運營體系。
  顯然,作為代行政府禮服出資人職責的國資委,將首當其衝,成為改革的踐行者。因為,如果國資委的職能不重新界定,不從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既當警察、又當司機的角色中轉換出來,國有企業改革就很難向前推進,新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也無法建立。
  但是,如何改革,如何給國資委重新定位,就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也決不是一道簡單的問答題、數學題。搞不好,國資委會成為一個地位十關鍵字廣告分尷尬的角色。
  因為,決定同室內裝潢時要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要服務於國家戰略目標,更多投向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點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保護生態環境、支持科技進步、保障國家安全。
  而按照這一要求,今後,國有資本將主要集中於兩大方面。一是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如軍工、能源等;二是提供公共服務、具有前瞻性的戰略性產業、環境保護、科技進步等,如水、電、氣、高科技新興產業、節能環保等。其他行業和領域,國有資本將基本退出。
  這就帶來一個問題,那就是需要國有資本保留和進駐的行業,到底是全部實行國資委——國有資本運營公司——企業三級管理模式呢,還是部分按照三級管理模式,部分繼續按照目前國資委——企業的兩級管理模式,抑或還有其他管理模式。
  如果全部按照三級管理模式實施,對國資委來說,角色可能會相對清晰和簡單一些。反之,則可能真的角色很尷尬、很彆扭。因為,只要實行二級管理模式,就必然會出現國資委繼續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既當警察又當司機的現象,就要以各種身份出現在公眾的面前。那麼,制度如何設計、規則如何制定,就成了一件十分頭疼的事。
  即便是三級管理模式,在制度的設計和規則的制定方面,也會存在很多需要破解的難題。譬如軍工、能源等事關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行業和企業,能否在經營者選聘、薪酬考核等方面和其他行業和企業一樣,是很難把握的。
  更重要的,除國資委目前監管的100多家國有企業之外,隸屬於其他部門的金融、保險、鐵路等行業和企業按照怎樣的模式管理,由誰來管理,也是一個問題。如果仍然維持現狀,改革就很難說徹底。如果全部歸國資委管理,國資委就成了真正的小政府,不僅機構會十分龐大,也很難秋得過來。
  於是,諸如成立金融國資委等方面的話題,又會擺在決策層的面前。畢竟,中國不是新加坡,不可能成立一個淡馬錫就能將所有的國有資本全部納入到統一管理範疇。
  與之相適應,現行的國有資產法也會成為下一步改革的一大難點。既然要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系,立法就不能滯後,就必須對現行國有資產法進行修訂。那麼,對國有資產法的修訂,到底立足於修訂出了部完整的國有資產法呢,將全部的國有資產都納入到法律範疇呢,還是繼續小補小修,就需要論需要,按照國資委監管的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本反推國有資產法,這也是一個需要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也正因為如此,國資委在這輪改革中就將面臨十分重要而十分尷尬的角色轉換。轉得好,尷尬的成分會少一些。轉得不好,尷尬的成分會很濃很濃,甚至會讓國資委成為矛盾的焦點、問題的焦點。
  筆者的觀點是,要想使國資委不變成一個尷尬的角色,就必須進行徹底的改革。首先,必須立即修訂國有資產法。原則上,必須將全部國有資產都納入到修訂後的國有資產法管理範疇,包括企業國有資產、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土地等。在此基礎上,區別不同情況,提出不同的管理要求。
  第二,實行分類管理。如果將全部國有資產都納入到國有資產法統一管理,那麼,從中國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可分成四大類進行管理。第一類,土地、礦產等資源,由國土資源部統一管理;第二類,行政事業單位的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由財政部統一管理;第三類,金融、保險等國有資產,成立金融國資委進行管理,而不再由財政部管理;第四類,其他經營性國有資產,全部由國資委進行管理。
  第三,推行三級管理模式。除非經營性國有資產之外,其他的國有資產,全部按照三級管理模式進行管理。其中,土地、礦產中用於經營的國有資產,也要通過成立相應的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實行國土——資本運營公司、企業的三級管理模式;金融、保險等金融資產,也通過設立金融資本運營公司進行三級管理;國資委管理的企業,毫無疑問都要實行三級管理。
  至於國資委管理的企業,由於門類很多,要求也不一樣。因此,相關的制度、規則等,也要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而不是“一刀切”。這對國資委來說,也增加了不小的難度。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所指的主要是中央企業。對於地方來說,則只需要分為兩大類進行管理。一是行政事業單位的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原則上仍然由財政部門進行管理;二是其他國有資產,包括工業企業、三產服務、公益事業、公共服務、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等,都由國資委進行管理,且必須實行三級管理。
  也只有這樣,國資委的角色才不會過於尷尬,國有資產的管理體系才算健全。當然,對國資委及其承擔國有資產管理職能的部門來說,既然按照決定要求建立了新的管理體系,就必須嚴格按照市場化要求,該放的權徹底放掉,該承擔的責任全部承擔,而不要再介入到企業的經營事務中去。特別在經營者的選聘上,不要過多干預,且必須嚴格按規則辦事。否則,就失去了改革的意義。
  文/譚浩俊  (原標題:國資委的角色如何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j83wjoob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